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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主体的公告
2025-10-21 17:21:01 字号:

桃江县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主体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5〕46号)及《桃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秸杆综合利用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数量

  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社会化服务,遴选服务主体6家。

  二、区域范围

  全县15个乡镇的水稻种植区。

  三、支持对象

  择优选择为农业生产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主体,作为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

  四、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经管、农机)、供销部门的监管,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名录库管理,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以供销主体申报的,必须获得供销部门授权编码认证。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

  3.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有服务协议等服务台账资料,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无重大违法违规、安全生产事故和不良信誉记录。

  6.服务主体必须是由湖南省植保站授权的统防统治专业服务主体(历年来获评市级先进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优先),且拥有植保无人机10台以上,服务主体应具备年服务面积40000亩以上。

  五、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乡镇申报服务环节和服务规模(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前两年的服务合同、经营档案、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安全生产台账等证明材料。

  2.现场评审并公示。由县经管站牵头组织县财政、县农业农村等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到服务组织所在场所进行现场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报县经管站党组研究。在桃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七、报名地点:桃江县经管站。咨询电话:0737—8822816(办)。

  附件(见下方):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申请表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申请表.docx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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