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首份采用要素式行政起诉状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安化县某局行政处罚一案审结。在该案中,原告李某某是一位来自安化县清塘铺镇的中老年农民。与其他同龄人书写的行政起诉状相比,李某某填写的这份要素式行政起诉状简洁明了,未出现诉讼请求不明、事实理由冗长繁琐、关键内容缺失、法律引用不当等常见错误。
要素式行政起诉状以要素式、可勾选的方式列明了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关键要素,无需当事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即可完整、真实、准确地表达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门槛与诉讼负担,而且便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快速锁定争议焦点。要素式行政起诉状示范文本有效提升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维护了行政诉讼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更好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桃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多起行政案件采用要素式行政起诉状,后续将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图文示范与现场指导结合的方式做好要素式行政诉讼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来源:县法院
作者:刘成城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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