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桃江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维护县城规划建设秩序,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起草了《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1月26日-2月2日
在公布期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受理部门:桃江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技术股(九楼916室)
联系人:贺主任
联系电话:13511108531
电子邮箱:850714240@qq.com
附件:附件一:《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三: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图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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