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预征地告〔20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金塘冲水库工程(淹没区)(桃江县)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水库水面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金塘冲水库工程(淹没区)(桃江县)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桃江县马迹塘镇易家坊村、京华村、百乐村范围内,总面积46.0790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9月20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反馈。(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3511138866)
特此公告。
附件:金塘冲水库工程淹没区(桃江县)土地勘测定界图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附件:金塘冲水库工程淹没区(桃江县)土地勘测定界图
来源:县政府办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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