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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2024-08-16 09:30:24 字号:

桃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资金用途: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

补贴对象: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

补贴标准: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20〕52号)及中央和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倒房重建20000元/户;房屋维修2000元/户;冬春救助90元/人/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每户不超过2000元;过渡期生活救助600元/月/人,发放不超过3个月;应急救助(紧急避险、突发变故出现生活困难的)300元/人

政策解答电话:0737-8218118

来源:县财政局

编辑:刘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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