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报县委研究同意,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
大会建议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举行大会参政议政发言;
(四)列席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协商县计划、财政工作报告;
(五)民主测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部门和民生实事单位工作
(六)听取并审议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县人民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初步安排;
(八)协商通过政协桃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各项决议;
(九)开展政协委员学习培训等其他事项。
如因重要工作和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日期,县政协常委会授权主席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政协桃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来源:政协桃江县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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