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关于桃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2026-01-05 15:20:33 字号:

关于桃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我县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8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未认定文物点37处,按类别划分古遗址4处、古墓葬5处、古建筑23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

  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桃江县文物局反映,提供详细说明、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和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联系电话:0737-8822764。

  附件:桃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桃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编辑:刘琦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