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邹世强 摄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斩断了一条以“假烟换钱”方式流窜作案的犯罪链条,涉案金额20余万元。
2025年12月22日,县公安局接到县烟草专卖局移交线索:有群众反映,县城出现数名形迹可疑人员,以各种理由向烟酒店推销高档香烟,疑似假烟流入市场。
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由森林公安局与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组成联合专班,展开调查。通过深入摸排走访,民警初步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与成员特征,一个以肖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自2025年5月起,流窜于长沙市、益阳市各区县,专挑中小型烟酒店下手。他们通常两人一组,一人进店与老板搭讪,以“自己不抽好烟”“别人送的烟用不上”等为由,声称愿将手中的“高档香烟”低价转让,换取现金。为取得店主信任,他们会出示伪造的礼品凭证或编造人情往来故事,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店家收购。一旦店主同意,他们便用提前准备好的假冒“和天下”品牌香烟进行交易。得手后迅速离开,换至下一区域继续行骗。
通过连续多日的侦查,民警逐步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及活动轨迹。1月7日,犯罪证据固定完毕,收网时机成熟。联合专班开展抓捕行动,将肖某某、刘某某、夏某某、李某某、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高档香烟若干。
经查,该团伙自2025年5月以来销售假烟300余条,非法销售收入达20余万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刘某某、夏某某、李某某、王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刘某某、夏某某、李某某、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邹世强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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