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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严重超限超载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2-08-15 11:25:41 字号:

关于吊销严重超限超载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3号)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规定,现将吊销湘HB3598三轴货车《道路运输证》的信息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进行公告,望有关车辆所有者、管理者或经营者及时到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并按相关法律规定日期内接受处理。希望广大运输业户遵纪守法,引以为戒。

特此公告

    附件:

道路运输证吊销表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5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县交通运输局

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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